“磨”掉650件“钉子案”的“老黄牛”******
法官鲍卫忠被推进急救室抢救,可找他的电话还在响个不停。
在佤乡沧源,许多群众碰到事情,就会去找鲍法官,可这次,他们再也等不到一直奔波在执法为民路上的鲍法官了。
2021年10月21日,云南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鲍卫忠突发脑出血,倒在办公桌旁。10月23日,因医治无效,年仅45岁的他离开了自己无比热爱的司法事业。
一年来,佤乡群众仍不愿相信这位为人民燃尽光热的好法官离开了,更愿说他太累了,要好好歇歇了。这位佤族汉子已用他全部的身心融入沧源的山山水水里,他是佤山之子。
群众心里的正义卫士、维护公平正义的急先锋、一心为民的“老黄牛”、职业本色的“诠释者”、执行征途的一颗星……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来,鲍卫忠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
倾力“磨”案子
在抢救鲍卫忠的那两天,妻子周红常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她耐心地跟当事人解释说鲍卫忠不方便接电话。周红深知,案子是丈夫最关心的事,不能敷衍当事人。
但这一次,鲍卫忠没能醒过来。
一张桌子、两个文件柜……鲍卫忠生前的办公室略显空旷。矮柜上摞放着二三十个笔记本,随便打开一本,里面记录最多的是各种跟执行案件有关的信息。同事说,群众和当事人的事他时刻放在心上。
密密麻麻贴着报事贴的文件柜十分引人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执行人、金额、被执行人,甚至还有一些只有鲍卫忠自己才能看懂的标记。同事们说,这是老鲍的独门密码,打开的是通往群众的门。
沧源县地处边疆,是以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出生于1976年的鲍卫忠是土生土长的佤族干部。1997年,沧源县法院增编补员,在单甲乡农经站工作三年的鲍卫忠调入法院工作,圆了他当人民法官的梦想。
当时,仅有高中学历的鲍卫忠,深感能力不足,通过刻苦学习,他相继取得大专、本科文凭。2015年,工作突出的鲍卫忠担任执行局局长,开启了忙碌和艰辛的工作时段。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在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这无疑是场硬仗。“执行成本高,执结率低,辛苦不说,很多案件即便标的额很小也执行不了,内地法院较实用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措施在这边也不太起作用。”时任沧源县人民法院院长的郭兰娟说。
对许多执行法官、干警来说,吃苦受累不算什么,让他们难过的是不被理解,遭人白眼。书记员陈美红说,每天都有阅不完的卷宗,办不完的案子和接待不完的当事人,鲍局领着大家起早贪黑,没半句怨言。
面对执行难题,鲍卫忠的办法就是“磨案子”。为一个标的5000元的合同纠纷案件,鲍卫忠先后6次赴现场办理,累计奔赴400多公里。吃过闭门羹,甚至还要对付挥舞的棍棒……他有足够的耐心和担当。“再小的案子,如果无法执行,法律文书就会变成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会对群众权益、法律权威造成极大伤害。”这是鲍卫忠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干执行工作,鲍卫忠还有自己的一套“规矩”:首次去被执行人家里,只要距离不远,鲍卫忠都不穿制服、不开警车。“为何不亮明身份?”年轻干警不理解。他说:“农村老百姓看到警车会议论,对被执行人影响不太好,产生抵触情绪。”
山路难行,暴雨骤至。一次,鲍卫忠叫上同事一大早驱车去班洪乡,执行一起故意伤害赔偿案件。
右后轮爆胎、“饱经摧残”的千斤顶断掉、联系村委会送千斤顶、换轮胎……到班莫村嘎洪本族村小组时已下午2点多。“顾不上吃饭,就去执行人家里。可没想到他那么贫困。”陈美红说,因刚刑满释放,被执行人借住亲戚家,不可能还出十多万元的赔偿款,而申请执行人又因伤残急需钱治病。
眉头紧皱的鲍卫忠想了很久,缓缓拿起电话,告诉申请执行人这里的情况。随后,就跟同事商量为他申请执行救助。在村小组做了关于被执行人贫困的调查笔录,又前往村委会开相关证明。等他们回到法院,已是晚上7点多。陈美红说,他执行案件时就是没日没夜的,一心为双方考虑。
这是法律规定;不履行判决以后会影响孩子;没有一万,那咱们就五百、一千地还;就为这么点钱,我不想下次来把你带走……看是笨办法,磨工夫,但正是鲍卫忠换位思考的角度,为人着想的方式,维护了法律尊严,感化了当事人。
鲍卫忠带着大伙“磨”掉650件积累多年的“钉子案”。他担任执行局局长后,局里办理的854件执行案件,没发生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用心解难题“给当事人垫付执行款了?”妻子一再追问还房贷的钱去向,鲍卫忠不得以道出实情。被执行人扎某因母亲生病花了不少钱,在外打工的工资还未到手,申请执行人曾某又急需这笔钱,鲍卫忠就自掏腰包垫付8000多元。
陈美红电话回访时,扎某才知道半年前的这笔钱是鲍卫忠垫付的。此时,鲍卫忠已去世多日。
敦实的身材、黝黑的脸庞、淳朴的笑容,这是鲍卫忠给人的印象。对执行案件双方,鲍卫忠的手机号从来都是公开的,遇到不通情达理的申请人,鲍卫忠就拿出百倍的耐心和爱心。大家说,鲍卫忠用心办案子,替人垫付款项一点都不奇怪。
一起标的额1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刀某因生活困难无法清偿,案件只能中止执行。鲍卫忠把该案列进日程,时不时去刀某家中问问情况。当了解到刀某在发展林下养殖产业时,他和同事又敲开了刀某家门。
看到刀某正为鸡的销路犯愁,鲍卫忠便掏钱买鸡。回程路上,路过饭店就推销手上拎着的土鸡。同事还听见鲍卫忠不停地打电话:“我这里有朋友养着一批鸡,正宗土鸡,你过来看看?”“正宗土鸡,散养的。有需要的找我!”眼看饭店推销不理想,鲍卫忠又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
不到半个月,刀某卖掉30多只土鸡。慢慢地,来买鸡的人多了,最多的一天卖掉50只。往后几个月,因有了卖土鸡的钱,刀某每月按时把执行款送过来,直到履行完毕。
执行被称作是案件完结的最后一公里。一头是申请执行人,一头是被执行人,就像是天平的两端,拿捏不准就容易失衡。鲍卫忠尽心竭力将司法温暖触及每一位当事人。
被执行人陈某因工程材料款没还清,被起诉到法院,执行期限临近迟迟未收到案款,电话又打不通,鲍卫忠便到陈某家了解情况。刚进村,碰到陈某,便一路小跑跟过去。陈某以“今天是老人祭日,按习俗钱财不能外送”为理由,让鲍卫忠明天再来,他一口答应。同事不理解,认为这是借口。鲍卫忠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第二天,陈某如数结清案款。
执行工作要干脆利落,维护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也不能含糊。为避免产生新矛盾,办理执行时,鲍卫忠先用佤语跟群众唠家常,拉近距离。工作中,他很少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许多被执行人主动交来执行款。
在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中,申请人不分白天黑夜地给鲍卫忠打电话。看要求无法实现,就发微信辱骂鲍卫忠没本事、怂、笨。案件双方在法院办公室调解时,申请人骂人的声音在整层楼回响……面对这些,鲍卫忠没有发火,好言相劝,讲解法规。了解到被执行人拿不出钱是因“连环债”,他找到债务源头反复协调,最终将款项执行到位。
“你好,这里是沧源法院……”书记员陈美红话音未落,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难听的辱骂,陈美红眼泪瞬间滴落。一次,前来办公室交代工作的鲍卫忠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幕,询问情况后说:“以后让他直接打电话给我。”安慰完陈美红,他转身拨通当事人的电话,耐心地告知对方进度。
遭遇谩骂对鲍卫忠来说,已是“小菜一碟”:他曾在办公室被40多名申请人围在中间,仍泰然处之;被案件双方当事人左右推搡,他实在忍不住了,也只是走出办公室冷静一下;当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时,他总是第一时间上前把人分开,然后把他们请到不同的办公室倒茶、“降温”。
“只要用心用情,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鲍卫忠生前常跟同事这样说。在当地佤族传说里,有位叫三木罗的英雄,把大事小情断得公正。后来,佤族人称他为“江三木罗”,意为“公平公正的三木罗”。大家说,鲍卫忠就是现实生活里的“江三木罗”。
为民“老黄牛”鲍卫忠1994年来到单甲乡农经站工作,站上仅有站长肖云政和他两人。
老百姓犁了多少地、插秧多少亩、牲畜存栏多少……农业经济员鲍卫忠要收集的材料很细,为获取数据,需要逐一跑村,有的村还得跑上好几趟。因成绩优异,他被评为“先进个人”。
1997年,在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时。鲍卫忠没日没夜地跑村寨、算数据。他认为,数据如不能真实地统计,就不能反映农民的真实情况,好政策就下不来,最终损失的还是父老乡亲。
单甲乡位置偏僻,从县城到乡里要先坐一段班车,然后再走上一段乡路,运气好的话能搭上拖拉机顺风车。由于农作物种植在坝区和山区,其成熟时期不一样。一个寨子会出现农户散居在山上和坝子里的情况,意味着一个村要在不同时段跑上好几次才能完成统计。肖云政说,最远的村要走6个小时才到。
那时,农村经济落后。米面油都很短缺,最常见的是“小米辣拌饭”。每次进村入户,工作忙完,村民会热情地留鲍卫忠吃饭。为不给乡亲们添麻烦,他都会自带饭菜,和大伙一起吃。有时,鲍卫忠和工作队员凑钱买下农户的谷子、鸡蛋、蔬菜,帮农户解决难题。
做群众工作不容易,有时候,难免遇到老百姓不理解、甚至抗拒的情况,鲍卫忠从不急躁。“一遍不行就多去几遍,用佤语跟他们拉家常,老百姓最终都会理解。”
2003年,临沧市委决定从基层选拔100名年轻干部,下派到100个自然村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27岁的鲍卫忠名列其中,到糯良乡任副乡长,同时驻点坝尾村,担任村委会副主任。
挂职期间,旧房改造是鲍卫忠遇到的首个难题。当时,村民住的多是茅草房和油毛毡房,火灾等安全隐患大,遇到暴雨等天气还要修缮。改造旧房本是好事,但推进并不容易。按当地风俗,拆房子需按年份算日子,日子不对不能拆,家中有婚事不能拆,一些群众不配合拆房重建。
鲍卫忠和村干部多次开会讨论,决定党员干部带头。时任坝尾村一组会计的陈光伟回忆,为支持村组的旧房改造工作,和兄弟率先拆除自家房子,盖起了具有佤族特色的砖房。
眼见为实!村民们有了改变。3年时间里,涉及200多户900多人的旧房改造工作全部完成。新问题又随之而来:盖新房需要运输材料,但没有路,他便跑县城协调运来水泥;几户人家面临拆迁,涉及村民不同意,还对村干部破口大骂,鲍卫忠多次上门,被人骂也不生气,总是面带微笑好言相劝,一次不行就两次,早上去不成,就晚上去……如今,坝尾村村组的硬板路就是当时修建的。
在大家心目中,鲍卫忠办事认真,总是尽自己全部的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忙碌的“尼茸”
“什么时候回家”“要去哪里”……这是周红打电话问得最多的问题。
“在路上”“孩子能不能你先去接”……这是鲍卫忠回答最多的话。
“不在办公室,就是去办案。”同事的记忆中,鲍卫忠总是在忙。
繁重的工作,让他的身体吃不消了。因抵抗力低,他的手指得了皮肤病,一直没时间去看。他曾对同事说,自己时常睡不着,梦到在执行案件,有些时候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了。同事关心地询问他身体的时候,他总是憨厚一笑:“没事!”
平时,周红习惯喊丈夫的佤名“尼茸”。两人于1996年在单甲乡相识,当时,鲍卫忠在农经站工作,周红在当地的一所学校当老师。在周红印象里,尼茸工作总是很忙,以至于领结婚证当天,他还是迟到了:碰面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已经下班。
这样的忙碌一直延续到两人婚后。“尤其是尼茸干执行工作的那段时间,常加班到凌晨,出差一走就一周。”周红说。
2016年,小儿子生病。见丈夫忙不过来,周红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领着儿子辗转沧源、临沧和昆明的各大医院。直到2017年儿子在昆明做手术的前一晚,鲍卫忠才匆匆赶过来,坐在床头给儿子唱歌、讲故事。刚把儿子哄睡,他的呼噜声也跟着响起来。那一刻,看着丈夫疲惫的模样,周红把委屈和心酸都咽了下去。
去年国庆假期,夫妻俩本想带着小儿子去昆明检查,但鲍卫忠连续7天都在加班。“其实带孩子去是借口,主要是想让他好好检查一下身体,他血压高、缺钾……”周红说。
鲍卫忠还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弹吉他,爱唱歌,参加过县里的唱歌比赛,爱打篮球,以队长身份每年参加全县职工篮球比赛。他喜欢约着朋友到家里聚餐,法官彭加广回忆说,自己2004年从曲靖考入沧源法院后,只要不回家过中秋节、国庆节,基本都在鲍卫忠家里过节,平时也经常到他家蹭饭。
2001年,鲍卫忠的父亲因脑溢血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鲍卫忠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同事白希平回忆说,自己和他家是邻居,中午时分,经常能看到鲍卫忠扶着老人出来晒太阳,拿毛巾耐心地给老人擦口水。去他家时,也常常看到他给老人擦身体、按摩、洗脚,非常有耐心。老人去世后,他随身携带着老人的照片,一直放在钱夹里。
同事曾在幼儿园门口,见到鲍卫忠家的双胞胎踮着脚在校门口张望,说已约好由爸爸来接。好一会儿,鲍卫忠才穿着一身半湿的制服小跑过来,鞋和裤腿上全是泥,手上还提着文件袋。“今天爸爸下乡遇到路断了,回来晚了。”他一边解释,一边满脸歉意地从手提袋里掏出两个竹蜻蜓。
“我们全家人到现在还没有一起去旅游过。”平时丈夫忙,周红担起了大家庭的事务。
这些年,鲍卫忠缺席了太多家庭的团聚、孩子们的成长,而唯一没有缺席的,是他胸前法徽,所赋予的沉甸甸的使命。即便是发病当天,鲍卫忠还惦记着一桩案子,催促执行干警尽快落实司法救助的发放。
同事金欣欣说,这个案子起因是申请人父亲的死亡赔偿金被卫某占用,用来偿还外债。申请人随即将卫某起诉到法院。执行阶段,由于被执行人年已七旬,无劳动能力,案款迟迟没有执行到位,且申请人在父亲去世后,没有经济来源。“结案不是最终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当事人的愁事和难事才是根本。”这是鲍卫忠秉持的理念。
经鲍卫忠多次奔走,司法救助申请成功。如今,在外读书的申请人已委托他人代领了救助金,鲍卫忠挂念的这项工作得以完成。(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王长山、严勇、王研)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